中国国际蒙特梭利教学研究会章程
第一条 本研究会名称:中国国际蒙特梭利教学研究会( Association of China International Education)
第二条 本研究会性质:是由全国从事和热心蒙特梭利教育研究与实践的专家、学者和工作者以及世界各地从事蒙氏教学研究与实
践的机构与个人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的学术性社团。
第三条 本团体宗旨:以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遵守宪法等法律、法规和国家政
策,遵 守社会道德风尚。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,团结和联络热心教育的专家和学者,依靠社会各方面力量,开展蒙特梭利教育的学
术交流、 理论研究和宣传普及工作,着力提高中国的幼儿教育水平,培养一代有理想、有道德、有文化、有纪律的“四有”新人。
第四条 本研究会 接受业务主管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。
第五条 本研究会的办公地址是:北京市崇文区广渠门领行国际1号楼2单元1904室。
第二章 业务范围
第六条 本研究会的业务范围 (一) 开展蒙特梭利教育的理论研究,为早期教育实践提供理论指导;
(二) 传播推广先进的幼儿教育理念和知识,帮助早期教育机构提高教育教学水平;
(三) 调查世界各地蒙特梭利教学法的实施开展情况,针对中国蒙特梭利教学提出新对策、新方案;
(四) 推动有关方面举办各类园长、家长培训咨询讲座活动,推广蒙特梭利教育在中国的实施;
(五) 总结推广蒙特梭利教学法的先进典型和工作经验;
(六) 编辑出版有关蒙特所利教育的理论文集、教材和宣传资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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